1)第五百零六章 阿云案_苏厨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五百零六章阿云案

  苏油出列:“陛下,岁币乃久远之议,不当复增与今日。”

  “不过礼部和夏使所言,如今西夏柔服,固可勉慰,也是当行之理。”

  “臣想起来一件事情,当年西夏毅宗来渭州会猎,还是为臣予以接待。毅宗来去匆匆,将宝剑,令箭,狼纛,印信,以及群臣往来奏章遗留于宋境,一直未予取回。”

  “皇宋乃礼义之邦,如今便乞陛下归赠夏主其父之物,以示慰夏主孝思,重申两国盟好,勿启边事为上。”

  赵顼开心得在靴子里暗暗翘大脚趾,这主意简直绝了!

  夏使都傻了,先帝遗物和岁币,那样重要?明面上讲,当然是先帝遗物重要!

  孝道大于天,该死的苏明润拿这个来赌自己的嘴,真是无话可说。

  朝中诸人都对小苏探花的急智佩服得五体投地,苏明润啊苏明润,满朝三品以上,你直娘贼是真的皮!

  赵顼面无表情:“非卿等,朕不闻此言。朕决意不上尊号,遣还夏主遗物。夏使,你可还满意?”

  夏使只好哭丧着脸:“夏国小臣,泣谢天朝还赐之恩。”

  ……

  外交上的小小胜利,并不能掩盖朝堂当中争执渐起,司马光和王安石,开始展现出分歧。

  第一件事情,就是北宋出了天字第一号大案——阿云杀夫案。

  之所以是天字第一号,是因为其影响,直到千年之后都还讨论得沸沸扬扬。

  其实案情是非常简单的,登州农家少女阿云,父亲早丧,去年又死了母亲,家贫如洗。

  阿云的叔叔不顾阿云母丧未满,强行将阿云许配给了本村一个老光棍韦大,不过此时“许嫁未行”。

  韦大相貌丑陋,阿云“嫌婿陋”,非常不满,但是婚期已定,由不得她。

  于是为了摆脱这桩婚姻,一天,阿云“伺其寝”,“怀刀斫之”,“十余创,不能杀”,只是“断其一指”。

  因为找不到凶手,官府很快便怀疑到阿云身上,“执而诘之,欲加讯掠”,“乃吐实”,于是全部如实招供。

  知县按照宋律之规,以谋杀亲夫罪将阿云定罪死刑,并上报知州。

  当时的登州知州许遵是大理寺派到地方挂职锻炼的官员。《宋史》载此人“累典刑狱,强敏明恕”。

  许遵很快作出改判:阿云订亲时,“母服未除”,因此订婚无效,“以凡人论”。所以谈不上谋杀亲夫,可免死。

  案情报到审刑院和大理寺,但审刑院和大理寺一致批驳许遵的判决,改判阿云“违律为婚,谋杀亲夫”,处绞刑。

  许遵不服,再次上奏,认为在官吏传讯被告时,如果被告能主动供认犯罪事实,应该按自首论处,减二等处罚。

  阿云受审时主动供认犯罪事实,“云被问即承,应为按问”,应以自首论处,“以按问欲举,乞减死”。

  因为是死刑案,案子

  请收藏:https://m.huhlo.net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