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55章 柳依依的真实身世……(第二章)_自古红楼出才子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455章

  天子亦可以宫女或者是买民间女子赐赠朝臣为妾,如宋真宗时,王旦性俭约,初无姬侍。身为一位体恤臣下的好皇帝宋真宗一看。

  哎哟,我的肱股之臣居然连房小妾都没有,这也太不应该了,于是就派宦官买了一妾赐赠与王旦。

  而后,仁宗时间的宋之京宋祁,也很得仁宗的信任,也觉得光赏赐不足以表达自己对臣下的忠心奖励,于也以宫内宫女赐之为妾。

  另外就是,如果是奴婢,甚至连嫁与他们为妾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奴婢属于是贱流,属于是私家财产而存在,没有任何的自主权。

  但也有那种合同制的婢女,所以宋代法律规定,妾是有服役年限的。法律还规定此服役年限需连续计算,最多三年。

  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个女人做妾,一年后又转卖了,你转卖的只是“使用权”,她在新主人那儿再干两年,干够三年后,“所有权”又回到她自己手里,她自由了。

  到服役期满,如果小妾觉得她在主人那里“薪水高福利好,而且颇有升值潜力”,因此不愿离开,那么她就要面临“转职”,一个办法是升任“夫人”,不过这么做手续复杂,比较麻烦;退而求其次,则转为婢女。

  宋刑统规定,婢女的最高服役时间为十年。转为婢女后,她可以继续服役七年,如果还是升职无望,又不愿走,宋人还有一个钻法律空子的办法,那就是转为“养女”,养女没有服役期限。

  至于主人与“养女”生的孩子该怎么算辈分……那就是宋人的一笔糊涂账。

  宋代,“妾婢”两个字是连用的,专门做劳役的女孩被称为“女使”,也就是“使女”的意思。

  从某种意义上说:做人妾婢实际上是宋代女人的一种打工方式,宋人的妾婢就是一群“宋代打工妹”,她们靠出租自己挣取嫁妆,所以就有了“两浙妇人皆事服饰口腹,而耻营生”,“虽蓬门贫女,亦有一两件锦衣罗裙、几样头饰。”

  打工女如果与老板有了感情,则继续干下去。没什么感情——或者寻找新主人,或者带着钱财嫁给一个贪财的男人为“妻”。这就是宋代普通人的市井人生。

  “主人你的意思是,想要让师师先做三年妾再做七年婢,之后再认你为干爹吗?”李师师两眼一眨,转过了头来,看着王洋,份外妩媚的腻声道。

  那声干爹叫得又酥又软,王洋浑身麻得差点直接软倒在案几底下,赶紧下意识地抬脑袋看了一眼柳依依,还好,这位美人儿正在专注的学习着大宋的婚姻法,没有注意到自己。

  王洋忍不住瞪了一眼李师师这个吃吃的笑得跟偷鸡的狐狸精般的未成年女妖精。“休得胡言,主人我这样的正人君子,岂是那样的人。”

  “为什么师师觉得主人你很喜欢听呢

  请收藏:https://m.huhlo.net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