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七十七章 我要十桶龙虎营_夺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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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是可以照着明末文人所说,到别的地方,去劫掠州县,屠戮百姓。

  不过,要说起劫掠州县屠戮百姓的好手,李自成张献忠等人却也要很委屈的排在左良玉后面。当真如明史、清史稿等玄幻作品之中所说。闯献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或是以人血饮马,只怕把当时地球上的人都杀光也不够喝的。之所以二人背了几百年的黑锅,将明清更迭时期人口锐减的罪名替多铎、豪格、孔有德左良玉等人顶包,原因就是在于。二人攻破城池后,普通百姓杀得不多,杀绅粮大户倒是不少。

  而左良玉则是恰恰相反。左镇兵最喜入百姓家中勒索,每遇胖者,便用木板夹人,小火烧之。在朱仙镇战役后,左镇精锐兵马尽失,于是便在武昌征发合郡之人为兵。这种裹挟和抓壮丁的方式可是空前绝后的。但是,人家左小受有一点好,就是知道尊重读书人。经常将抢掠来的财物派人送到归德侯府去,算是自己对老长官的一点心意。也不知道侯方域泡李香君的时候,那些花销里是不是有江淮河汉之间老百姓的鲜血。

  明史跟清史稿中没有提的大明官军“成绩”,而在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中都有了很详细的描述,明史和清史稿中对明军的“成绩”描述的不是很多,大多只是提了一下或者一笔带过,但是明季北略真心写的详细,连扬州屠城都写了。现在明白为什么清初要把这两本书当成**了。而且屠城的大多不是清妖,而是前大明官军

  大概在这些文人眼中,他们评价百姓的标准是只有读书人才算是百姓。其余的都只能是有完粮纳税养活他们义务的小民而已。这个就和现在印度的高种姓一样,整个印度的十几亿人口却只有一亿人。

  眼中看着那些骁悍的骑手,李华宇不禁笑得嘴角都要翘起来了。这些老营骁骑,全数是一人双马,不少老营将士还是有着三匹马,为的便是保证行军速度。

  罗虎骑在一匹口外蒙古马上,手中擎着自己的马槊,身上穿着一件蛟皮甲,内中套着一件铁甲,外面是一件粗羊毛擀成毡子所制的大氅,腰间一口长刀,马上马弓、步弓俱全。

  身后所领骁骑、老营、马兵大体装束也是与他相差无几,戴着毡帽,身披罩甲或皮甲,手持长矛,腰间背着腰刀弓箭,也有一些人带着三眼铳或是鸟铳。从面色上都是精锐之兵,但是装束便差了不少。

  站在他旁边的王龙,虽然穿戴比罗虎漂亮讲究不少,但是手中兵器,胯下马匹,却是和罗虎雷同。

  身后的那些步兵,虽然一路长途行军,但是比起南粤军和京营兵马,脸上的精气神却是丝毫不差。

  若是有不同的地方,便是甲胄兵器和兵士的营养状况。

  虽然闯营上下讲究同甘共苦,李自成本人也是粗布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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