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62章 中枢之要(五)_471_大唐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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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的勾当。

  李诚中重建枢密院之前,先恢复了宣徽院,作为服侍天家的机构,扮演“大内管家”的角色,将四个太监都安置在其中。然后,便以监国燕王的名义,代天子下发诏书。

  首先,李诚中重新设定了枢密院的职责,以枢密院掌全国军事,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马政、军令、侍卫诸班直、内外军士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这条诏令相当于正式给枢密院赋予了军事职能,也就是将原来的燕王府军事参谋总署的职能转化过来,成为大唐的“军事统帅部”。

  在枢密院下,将原军事参谋总署已经较为完善的各司照搬过来,各升一格,设立虞侯部、教化部、作训部、后勤部,各部主官称为尚书,比照文官例,与六部尚书平级。

  原调查统计局一分为二,剥离非军事职能后称为军情寺,主官称正卿,加侍郎衔。原中南海警卫局改组为侍卫亲军司,主官称总管,加壮武将军衔。军情寺和侍卫亲军司受枢密院辖制,但直接向天子负责。

  枢密院下新设秘书监,掌文书协调转运之事,直接向各枢密使负责。主官称为正监,同加侍郎衔。

  由此,枢密院等同于军政方面的尚书省,其权之重,堪与尚书省持平。但军权非比民权,李诚中也不可能让人独居枢密使之职,故此,他设立了前后左右中五枢密之职,除中枢密使由自己兼任外,前、后、左、右四枢密使并列,无大小之分,遇事共决。四枢密使无法形成一致时,由自己判决,当自己不在枢密院时,可指定一位枢密使裁夺。

  天佑三年六月十五日,李诚中下达任命诏书,张兴重为左枢密使、姜苗为右枢密使、周坎为前枢密使、赵宏德为后枢密使,其中,张兴重兼任虞侯部尚书,姜苗兼任教化部尚书,周坎兼任作训部尚书,赵宏德兼任后勤部尚书,时人称为“枢密四相”。后来,李诚中在离开枢密院的时候,大多指定张兴重临时负责裁夺枢密事,因此形成以左枢密使为尊的惯例。

  李诚中赋予枢密院军事职能的同时,意味着变相削减了政事堂诸相的权力。

  三省六部制发端于西汉末年,最早形成的是中书省和尚书省,门下省则成型于三国。经过历朝演变,至隋文帝时,这套官职得以正式确立,本朝则发扬光大、日趋完善。后世人一般认为三省六部制中,尚书省权力最大,但其实不然。有唐一代,三省六部制的核心,不在尚书省,而在中书省。

  尚书省是没有单独接纳表奏之权的,所有的表章和奏本,都要首先送到中书省,由中书省进行批阅并附上摘要和执行意见后,再送门下省审批。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提议”之权,也是治权的核心。

  门下认为不妥,则予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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