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八十章 一个坏人的故事_掌握的异能是游戏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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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现在不变就去死。

  当失去了制定规则的权力,躺着收益的日子一去不返;当失去了对规则的熟悉,钻空子的难度直线上升;当失去了对规则的注解,律法不再是自己手中的玩偶。

  当曾经肆意操控的舆论,化作人民的汪洋大海,稳坐钓鱼台的嘿手,也要担心自己还可不可以在卷入风浪后,依然潇洒的活下去。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规则的社会中,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们都需要遵守,如果违反了规则就会受到惩罚。但这些规则制定者,是出于何种目的制定这些规则的呢?

  这样一套社会评价标准,是否会对人的价值引导产生副作用?

  潜规则又是因为什么呢?

  为什么明明不是明面上的规则,不是合理合法的行为,却没有多少人反抗呢?

  一些武者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思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他们奉行拳就是权,权就是全。

  善良的人通过正常(符合法条)的途径无法得到应得的满足,就无奈转投非常规办法解决,久而久之,人们对非常规的办法更加予以认可。

  漫威的超级英雄的泛滥,导致的各种反派层出不穷,某种意义上也与执法机构作为暴力机关的威慑力剧降,司法的公正性的公信力暴跌有关。

  这些或明或暗的规则的产生,变相压榨了善良的人的“善”,而不得不做一些恶事,因为或许这不对,但是却是大家默认的。

  社会衍生出不同的规则,不管是良性规则,还是恶性规则,都会对人的塑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部分规则的畸形发展,慢慢的制造更多的歪曲规则。

  而后积重难返,最终改朝换代,再来一个不同,却又相似轮回。

  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公平的社会待遇、社会阶层矛盾对立,区域歧视,文化歧视,性别歧视……

  恶性的法条催生人性之恶,但是没有规则,更会导致人性之恶彻底放飞自我。

  因此法律,尤其是刑法是用来惩罚恶人的。

  刑法是道德的底线。

  法律又规定了具体的犯罪行为与处罚的标准,表明了底线与死线。

  当然,不同时期与国家的律法不尽相同,随着社会发展也在同步发展。

  比如投机倒把罪,流氓罪,在不同国家规定的重婚罪判定标准,皇室的消失或地位的骤降。

  在人性之恶与规则之恶并存的社会状态下,单纯依靠法律是不能囚禁人性之恶的,甚至为恶行留下隐患。

  国有资产的监管漏洞给这类犯罪提供了温床;但是监管存在漏洞要想办法弥补,而不是让资本家瓜分市场。

  垄断行业的封闭给非法经营创造了契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特别是当一个行业的垄断巨头依旧掌握霸主地位不是因为实力最强,而是因为吞噬打压新星的时候。

  金融领域的限制性条款,让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的存在。不是太懂,但是p2p爆雷的新闻看见不少。

  又如贪腐领域的卖官鬻(yu四生)爵的连锁效应。花钱买官的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钱换权,权换钱,而这种行为,自然会腐蚀周遭的数十上百人对于金钱诱惑的抵抗力。

  有人提出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就应用重刑,但是历史告诉我们,重刑重罚的制度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甚至会造成相反的效果。

  比如:

  反正都是死,多拉几个垫背的;我已经回不了头了,回头就是死!

  xx我都做了,还在乎蛐蛐坐牢,反正落网就是死。

  重刑主义思想不仅是为了束缚人性之恶,甚至是一种维护强权的工具。

  比如:

  嗯,是个好对手,栽脏吧,误罚砍死也不过刑罚罚的重了一点点,问题不大。

  哦,偷窃啊,砍了砍了,地/姑娘/房子/传家宝就归w……归公。

  重刑只会扭曲人性,不会把人性禁锢在这种法律体系之中。

  乱世除外,人命如艹的世界,为了吃饱太容易让人铤而走险了,当活下去都是奢望的世界,法不法已经不重要了。

  无论轻刑还是重刑,都不可以阻挡人活下去的欲望,也不应该阻止人活下去的行为。

  故而又有“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说法,太平世界的一些狗子过的比一些地主老财来的还要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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