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0029章 又一个竞争对手_重生科技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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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看中了,双方很快签约,将VisiCalc的销售全部委托给了PS公司。

  当时PS公司的老板叫做费斯特拉,从哈佛商学院毕业也就一两年,靠卖微机用的象棋程序来糊口。

  当时,软件销售途径就是像微软那样,直接和硬件厂商打交道。而专门的代理销售方式,没有类似的先例可循,也没有现成的相关挣钱规则。因而在得到VisiCalc的销售许可后,费斯特拉查阅了很多哈佛案例分析书籍,以期找到类似的行当。

  结果,他发现能找到的最相近的例子就是图书出版:作者负责构思和完成作品,出版商负责生产、渠道、市场和销售。

  换到软件业依法炮制,就意味着布里克林和弗兰克斯顿属下的SA公司负责开发VisiCalc及后续版本,而费斯特拉的PS公司则负责拷贝软盘、印制手册、广告宣传以及将产品销给经销商及用户,这就为开发与市场销售的合作形式创立了一个全新的模式,成了独立软件开发商即ISV的最初成功范例。

  至于分成方面,双方商定如下:SA获得VisiCalc零售额的%以及批发额的50%。随着软件越来越受市场欢迎,这个比例成了两家公司日后发生矛盾的导火索。

  1979年10月,VisiCalc被正式推向了商业市场,售价100美元。

  一开始,VisiCalc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反响,但由于为苹果II而开发,苹果公司就欣然地接受了这个小玩意,于是苹果II和VisiCalc一起开始受到人们的青睐,不到一年的功夫,就成为了个人电脑历史上第一个最畅销的应用软件。

  VisiCalc大卖的时代,美国还没有出现软件专利这一概念,相继有软件公司推出了自家的电子表格软件,例如:1980年的SuperCalc,1982年的Multiplan,1983年的Lotus1-2-3,1984年的AppleWorks,还有1985年的Excel,而VisiCalc这期间不但没有顶住竞争压力,还因为利益分配问题闹了内讧,便逐渐淡出了市场。

  演讲活动之初,看到CGrid在苹果电脑上所展示出来的各种强大而成熟的功能,布里克林直接晕菜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和朋友辛辛苦苦那么长时间,好不容易把程序开发出来了,结果发现,同样的产品已经在西海岸的硅谷面世了,而且和人家的产品一比,自己的程序弱爆了,和玩具一样,布里克林只能用欲哭无泪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不过很快,不服气和好奇心驱动着布里克林,坚持不懈地追问着唐焕,探究CGrid的各种底细。

  对此,唐欢有些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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