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40章 厚积薄发的雅虎上市_重生科技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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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没有比较,就意识不到高下之分。

  传统唱片业对于消费者而言,存在不少令人诟病的地方。

  比如买来的一张唱片里,真正的好作品往往只有那么一两首,其余的作品都属于凑数。

  消费者一直习以为常地忍受着,可当互联网大潮扑面而来后,就不愿意接受这个霸王规则了。

  在唐IT有条不紊的推进下,包括数字音乐在内的数字多媒体技术已经成熟;让互联网数据传输和信息分享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P2P网络一发不可收拾;开源社区越来越活跃……

  有了诸如此类的条件,通过互联网分享数字音乐,开始蔚然成风。

  音乐作品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由唱片公司死死地固定在磁带、CD等,必须出钱全部买下的传统实物载体上,而是被某些拥有专业系统条件的人,或者只是出于纯粹分享音乐之心、或者抱着吸引网站流量的目的,转换为数字音乐格式,放到互利网上,供所有人下载。

  如此一来,音乐爱好者们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仅仅为了一首自己喜欢的作品,就要为唱片公司贡献一整张唱片的销量。

  而实际情况还不止如此,音乐爱好者们可以更进一步地,将自己喜欢的作品,收集到一起,成为真正的“金曲荟萃”。

  当然了,这种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音乐分享,绝大部分都是非授权的。

  唱片公司对此,表现得很无力。那种认为一纸诉状就能搞定的想法,和相信警察可以百分之百破案一样幼稚。

  这个矛盾,有点类似十几年前录像带所产生的行业冲击。

  别看现在好莱坞公司把发行电影录像带看成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可当时他们担心人们不走进电影院,进而对录像带欲除之而后快。

  如此情况,似乎有点可笑,但在利益面前,远见卓识不见得必不可少。

  相比于现阶段的唱片公司们,对“互联网+数字音乐”这个“怪物”的摸不着头脑,唐焕则心中明镜一样,随身听的升级版,数字音乐播放器是时候以席卷之势,登上历史舞台了。

  或许,原本时空里人们对这种产品更耳熟能详的名字,是直接用一种数字音乐格式来指代的“MP3”。

  当然了,现在的“MP3”数字音乐格式,就和“VCD”一样,随着唐IT的布局,具体内容发生了迥然不同的变化。

  比如,在哲儒控制的音频压缩解压缩标准当中,“MP3”数字音乐格式虽然还是采用有损压缩的算法,但原生支持数字版权保护,以及对开源社区友好地开放等等。

  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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