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九章 彩蝶当有破茧日,雄鹰终有展翅时_凡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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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炫光飞舞,彩霞如华,金鹰异兽欢啸,直冲天际,围着云团盘旋三周,随光芒笔直落下,回到剑中,形成了剑身上特殊的纹理,落霞鹰扑纹。剑纹之下,华丽耀眼的剑柄上前辈大师以苍劲的笔法,篆刻了两个小字——鸿鹄。

  鸿鹄神剑。

  此剑由蜀山剑派,明月峰第三代峰主铸造,长四尺三寸,宽一寸半。剑刃以金翅鸟骨打造,轻便坚固,出剑时,华光流彩,引人目眩。

  沈飞见有便宜可占,举步上前,哪想早已有一根柔韧的树蔓缠住了他的脚踝,沈飞全无察觉,摔了个狗啃泥,“我擦。”他抬头怒骂,嘴里的泥土随着唾液喷出,好笑极了,“老夏,你做什么。”平地生树,除了老夏之外,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本事

  老夏美滋滋地道:“不让你闯祸啊。”

  “闯什么祸?”沈飞不解。

  “九龙在你身上,哪柄仙剑与你血誓,都是自寻死路,万一被山上之人看见,你们这一路上的辛苦,可就白费了。”

  “九龙。”沈飞挑起了眉,警戒的像只小豹子,“我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少跟我装蒜,你体内的炎龙气息隐藏得确实很深,可惜血誓的时候,力量需要交融,还是被我察觉到了。”

  “我不懂你说什么。”

  “听得懂也好,听不懂也罢,我只能告诉你,能够在通天路上遇到我,真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搞不懂你说什么。”

  “身为仙人,自然要有仙剑,试想一下,在你登山之后,每每血誓之时,仙剑都会,那会是一番怎样的情景。一次还好,只怕第二次的时候,他们就该有所察觉了。”

  沈飞眉头紧蹙,上下打量老夏,像是要重新认识他一次,“可你为什么没事。”

  “呵呵,我的本事怎能与那些不入流的家伙相提并论。”

  “你不是只能变成花吗。”

  “那是剑的本事,不是我。”

  “你不就是剑吗。”

  “剑只是我的一种形态而已,还是那种最不入流、最不喜欢的形态。”

  “靠,原来是这样。”

  “你以为怎样。”

  “那我还真要谢谢你了。”

  “去谢青山吧,那个老家伙早已机关算尽。”

  “你俩也有过节?”

  “我的前世和他认识。”

  “不会是和他一起饮酒的时候,喝死的吧。”

  “恩。是被他灌死的。”

  “真够卑鄙的。”

  “不是一般的卑鄙。”

  “这么说,我岂不是不能碰别人的仙剑了。”

  “只要不进行血誓,没有力量交换就没事。一旦力量融合,九龙的毒火,会将其他仙剑的剑身连着剑灵一起焚烧殆尽。”

  “真的这么厉害啊。”

  “当然,王剑九龙也叫焚尽天下,能够与之相较的仙剑,天下间总共不超过十把。”

  “你也是这十把之一?”

  “如果抛弃了剑的概念,九龙都未必是我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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