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2章 到长沙城(第一更)_我在大明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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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税收不但不会真实,连田产的统计都会隐瞒。

  不仅朝廷收不上来税,下面的平头老百姓也没有粮了。

  所有的钱财、粮食和资源都被地方官、地主乡绅拿在手里。

  他们想要再做点别的事,就可以用钱来与上面的权勾结,从而变得更加壮大,成为匍匐在整个华夏大地的吸血虫,榨干这个国家。

  那个小女孩的父亲不停向崇祯道谢,崇祯了解到,他们这个甲里是少有的田都还在自己名下的。

  但是前些天已经有农民主动把田卖给地主了。

  为什么?

  因为知县老爷要收人头税,还要根据田产加派收重税。

  按照大明朝之前的规矩,把田卖了,去地主老爷家里做农奴,就不用交人头税了,也没有田税了。

  这样反而比有田的时候更好,至少不会被饿死。

  小兰的父亲也在思考要不要把田卖了,去地主家去做农奴,因为他们家里已经快没有饭吃了。

  这就是传统的恶政,把人都必成农奴,不去做农奴,老百姓是没有活路的。

  崇祯的新农政和新农税政策就是针对这些的。

  废除了人头税,10亩以下田产的家庭,每年每亩只需要交4斤粮食(明朝北方一亩粮食一年的产量是360斤,南方每亩产量是600斤),也颁布了永不加赋、永不加派的圣旨。

  (永不加赋就是以后永远不增加赋税,古代的赋税大部分都是田税,明朝官方规定是每亩收税4斤,但经常临时增加税额,最高可能会达到30斤每亩。)

  (人头税就是根据家里有几口人来收税,例如你生了5个娃,就要交七个人的税。)

  在这里并没有待多久,崇祯便离开了。

  离开前,小兰还有些依依不舍,眼中还有泪水:“大哥哥要去做什么?”

  崇祯蹲下来,帮她把泪水擦干:“大哥哥要去做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做好了,大家就都有饭吃了,以后小兰还可以出去读书,再也不用担心被人欺负了,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过上好的生活。”

  小兰眨巴眨巴大眼睛,天真无邪地看着崇祯:“真的可以吗?”

  “可以,一定可以的。”

  “那大哥哥要小心,外面有很多坏人。”

  “小兰放心,没有坏人能伤害到大哥哥,你在家里要乖。”

  小兰用力点了点头:“嗯!”

  崇祯起身,转身便离开,消失在野田中。

  夜幕很快降临了,月色将田野染成银白。

  新农政是崇祯二年二月一日颁布的,到现在整整一年多了。

  新农政损害了绝大多数官僚、地主的利益,官员们明面一套,私下里又是一套。

  想要彻底改变,哪有这么简单?

  说话第二天早上,田浩仁一路狼狈狂奔回了长沙城,到了胡凤翔的府邸。

  胡凤翔本来还在睡觉,被吵醒,自然是非常恼怒,出去正要抽田浩仁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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