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04章 背后的人(第一更)_我在大明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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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化。”

  “奴婢在。”

  “去将杨所修叫来见朕。”

  “是。”

  不多时,都御史杨所修便到了乾清宫。

  “臣参见陛下。”

  “将这些奏疏拿给杨大人看看。”

  王承恩拿起八份弹劾郑芝龙的奏疏,走下去,给杨所修。

  杨所修一脸懵逼,但还是老老实实接过来。

  看到第一封,就心中大吃了一惊,不过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望下去,心里越看越吃惊。

  “这些人弹劾郑芝龙,你可知道?”

  “昨天,有福建的文书送到都察院,臣看过,是关于弹劾南安公的。”杨所修非常淡定,“但是臣认为,此事尚需再核查,所以并未奏疏上来。”

  现在大明的官场司法已经初步完善。

  有都察院,廉政督察总府,刑部,大理寺,四法并行。

  廉政督察总府在北京和南京各设一衙门,北京廉政督察总府总督察为李自成,南京廉政督察总府总督察为曹程。

  各地又分社督察局,直到县,而在甲里这里乡镇,还设有督察所。

  这一条垂直的司法,归属朝廷直接管理。

  各地官府无权插手廉政督察府的编制。

  北京还设有都察院,这是大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整出来的,专门监察官员。

  都察院在地方上设置各道监察御史。

  但是张凡已经将司法权分开。

  廉政督察总府有调查权,而无立案权。

  都察院有立案权,而无调查权。

  例如福建泉州发生贪污之事,由廉政督察总府的人调查,而由监察御史审核立案,将立案结果呈递省府监察审批。

  若是级别足够高,则要呈递到北京,由北京都察院做审理,最后都御史如果审核通过,再呈递给皇帝做圣裁。

  前提是级别要足够高,至少是四品以上的官员。

  如果是四品以下的官员,则不必经过皇帝,都御史盖章后就可以直接立案,交给大理寺公开审理,最后入狱刑部。

  例如崇祯现在手里拿的这份奏疏,其实就是牵扯到级别过高,由泉州送过来的,交给北京都察院。

  不过,为了弹性反贪,牵制都御史权柄过大,副都御史在遇到地方上呈递上来的案子的时候,如果都御史不赞同,则可以视情况直接呈递给皇帝。

  若是其他官员要举报此事,皆可通过都察院将弹劾奏疏呈递上来。

  这就相当于将司法完全从内阁和吏部剥离出来了,对行政才有监督的作用。

  这才有了现在崇祯手里这些绕开杨所修,呈递上来的弹劾奏疏。

  杨所修当然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弹劾郑芝龙。

  他是最会看皇帝脸色的,郑芝龙刚立了大功,皇帝又刚重赏郑芝龙。

  现在搞事情,不是作死么?

  但是现在弹奏的奏疏上来了,而且还是八封,而且还是绕开了杨所修。

  崇祯沉默片刻道:“说说你的看法。”

  “陛下,按照福建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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