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23章 这是可能是一桩大案?(第一更)_我在大明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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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一看治安来了,连忙喊道:“大人,是他骗了我的钱,骗了我们的好多钱!”

  他情绪一下子就激动起来,一把跑过去抓住治安队小队长的手,皱着眉头,很着急:“大人,你相信我,他骗了我们村里好多钱,我们的积蓄都被他骗光了!”

  这时早餐铺的老板出来了,说道:“大人,这人在我店铺里闹事啊,周围客人都被吓跑了不少,他一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人家扑倒在地上打。”

  “大人,您也听到了,我在这里和朋友吃早餐,这个疯子突然跑过来扑到我,还打我,我可不认识他,这里是北京城,天子脚下,我本人是非常遵守大明律法的。”

  “不是的,大人,他骗了我的钱,他骗了我钱!”

  “莫名其妙,我都不认识你,我从未见过你,你总不能空凭一张嘴,就随便说我骗你钱吧,再说了,本人缺你这点钱么,本人虽说不是家财万贯,但几个小钱还是有的,如果你很缺钱,我可以好心给你一点,但你不要随便污蔑我。”

  刘柄迁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正义凛然,身上的每一根寒毛都散发着好人的味道。

  “你胡说八道!你这个大骗子!你这个畜生!我掐死你!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他又激动起来,想要上前动手,及时被治安队制止下来。

  两个治安人员立刻将他押下来,将他死死摁压在地上,还有一个人摁在他的头。

  他用力挣扎,疯狂挣扎,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撕心裂肺嘶吼着,呐喊着,但周围没有人回应他。

  大家都觉得他是一个疯子,都露出害怕的眼神。

  “我的钱!我的妻子!我的女儿!你这个畜生!你不得好死!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陈子龙想过去阻拦,被张凡拦住。

  从律法的层面来说,治安队的执法方式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人刚才又要动手,根据《治安执法条例》第五十四条,治安队在处于案件的时候,遇到暴力对抗,无论是哪一方,都可以以暴力立刻平息现场的施暴者。

  治安队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执法者,当纠纷发生后,治安队需要在稳定的秩序中处理纠纷,任何暴力的方式,都会破坏治安处理纠纷的稳定秩序,治安队有权采用相应的方式稳定秩序。

  这是《治安执法条例》第五十四条成立的理由。

  所以说,治安队现在的行为,是合理且合法的。

  如此说来,在遇到案件的时候,先冷静地配合官方走合理、合法的程序,才是正确的方式。

  如果陈子龙过去把人强行要过来,那他就是干涉治安队执法,他一个管银行的,就算官再大,也无权干涉治安部门执法。

  否则那些大官谁都来插一脚,岂不是都乱了套?

  现在大明正在一步步建立完善的法制,他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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