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4章3告_奋斗在开元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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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旭,我也不想啊……

  这回文吏都不问李旭了,直接走向谢直。

  谢直正写着呢,刷刷点点,一挥而就。

  “那个……三爷,请问您,这回要告什么啊?”

  谢直一听就乐了,怎么着,这都改叫“爷”了?

  文吏一翻白眼,现在河南县里面,连县太爷都得看你眼色行事,您不是爷,谁是爷?

  “劳烦这位,上报县尊,就说李旭状告杨殴打皇亲!”

  得嘞,文吏转身就走。

  杨傻了,我就推了一把……

  谢直一笑,那也是殴打皇亲。

  罗县令再次升堂,一看还是他们仨,什么气都没了,为啥?麻木了……一天连审三案,每一个案子都是相同的原告、相同的被告、相同的律师,搁谁都得麻木喽,也就是三个案子告的罪名不一样,他这才硬挺着精神坐堂,要不然的话,估计早睡着了。

  “说。”一个字都懒得多说。

  “杨殴打皇亲!”

  罗县令顿时一激灵,事涉皇权威严,由不得他不上心。

  “哪位皇亲?”

  “李旭!”

  哦,对,你不提我都忘了,李旭还是皇亲呢哈……

  罗县令一听,就知道这事儿跑不了了。

  按理说李旭乃是恒山王的后裔,和当今天子的亲戚关系已经疏远到了极致,说是皇亲也可以,说不是皇亲,也就不是了,但是偏偏大唐开元二十一年有一个诏令颁布――

  有朝堂大臣向天子进言,说你们老李家那些远支亲戚过得可是太惨了啊,你当皇上就不管管?

  天子一听,哎呀我都不知道,这哪行去?得管管!这么着吧,让各州府赶紧清查一下户口,要是我家亲戚,不管远近,一律录入宗正寺谱牒,然后每年给他们发点钱粮,别让他们饿死了,还有,在这些远房亲戚里面看看,谁要是想进学,允许他们进入国子监求学。

  据说正是这条诏令的颁布,李旭这个客舍的二东家,才得以进入国子监明法科求学。

  这条诏令,怎么说呢,其实对治理天下没有什么用处,基本就是当今天子的一个面子工程。

  为啥这么说呢?

  你想,皇室远qri子过得不咋地,天天吃不饱饭不说,还得卖苦力,真要是赶对了景饿死一个两个的,皇上的脸上也不好看不是?

  你看现在多好,所有皇亲,不论远近,全部录入宗正寺谱牒,每年都有钱粮下发,虽然不多吧,总不至于再饿死人了,这事儿让天下人一看,嘿,这皇帝真不错,自己发达了还知道看顾族人,这在儒家,就叫“孝悌”!这不就长脸了吗?

  也正是因为这条诏令的颁布,让李旭的身份就不一样了,以前说皇亲,也就是他们兄弟俩自己说说,现在可就不是了,录入宗正寺谱牒,那叫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即便关系再远,也是皇亲,在大唐,有个专有的名词,“袒免”,翻译成现代汉语,五服以外的远亲。

  远亲也是亲!

  你就不能打!

  大唐律疏有规定,殴打皇家袒免亲,徒一年!

  行嘞,杨你打李旭,这不是找事儿呢吗?

  “何时殴打?”

  “就在刚才。”

  “何地殴打?”

  “县衙门口?”

  “何人作证?”

  “县衙文吏、衙役,俱可作证。”

  “可有外伤?”

  “暂时没有……”能有吗?就推了一把。

  罗县令一看,这还说啥?就是你了!

  “杨,你可有话要说?”

  “我就推了一把……算不得殴打……”

  这话你说了算么?

  罗县令一看,事实清楚,案犯供认不讳,直接来了个当堂宣判。

  “有洛阳李旭状告弘农杨氏杨殴打皇亲,事实俱在,不容抵赖,理应判罚杨徒一年。

  却因杨生父乃是河南府法曹参军,官当、减、赎之后,罚铜二十斤!

  限你三日之内,将二十斤铜钱送至河南县衙,否则严惩不贷!

  定案,不得上告!”

  案子结了,罗县令却不走,直勾勾地看着谢直,小子,一会儿你不会又回来吧?

  谢直,那不能!只要没人惹我,我断然不会再麻烦县尊。

  罗县令这才退堂。

  谢直此时嘴角才泛起一丝笑意,终于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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