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十四章 一块巧克力,勾搭一条狼_箫傲金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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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一声,原本可爱活泼的小野兔,现在呈一种诡异的,像是头骨断裂的姿势,瞪着眼睛,躺在地上看我。

  汗毛立刻从头麻到脚。也算是“养尊处优”的我们这一代,连鸡都没杀过,现在看到这样血淋淋的动物,心里即难受,又有点晕血。

  “谢谢你的好意……我……”

  “呜!”琅琊瞪起了眼睛,我抽抽眉角:“好好好,我吃我吃。但我是人,不吃生的,麻烦你把兔子叼到伙夫那儿,煮熟了我再吃。”

  “嗯!”琅琊闷哼一声,将兔子叼走。我摸了摸浑身的汗毛,只要不看到原物,我还是吃得下去的。

  晚上,坐在小山坡上,一边跟琅琊吃红烧兔子肉,一边遥看远方那座孤零零的关城,一轮沧月正悬挂在它的上方,照出那座城的孤苦无依。

  三天了,那座城里的粮食应该已经耗尽,再下去吃人都说不准。而龙墨刑还是没有做出任何部署,他的将士们天天到他的大帐问何时开仗,每次都只是得到龙墨刑讳莫如深,又胸有成竹的笑脸。他是打算饿死那座城里的每一个人,然后坐收一座死城吗?

  琅琊在一旁啃兔子头啃地吧唧直响,可怜那座城已经被他们的国王遗忘。拿着兔腿看琅琊,他是豺狼不是狗,所以他不会跟你亲昵撒娇,或是贴着你的腿乞怜。他会用他特殊的方式来表达喜欢你,比如食物与你分享。

  “琅琊,你想家吗?”此时此刻,我心中既无对这场战事的忧急,又无对塞北城里百姓的同情,只有归家的焦急之心。琅琊抬起头看我,前爪护着他的兔头,“你总不可能在金宫里出生,你不想你的狼爸狼妈吗?”

  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继续啃兔头。好吧,我高估他了,我以为他真的能听懂人话。很多话,我不敢对人说,所以只有对琅琊说:“我想家了呵……”

  琅琊停了下来,低着头继续沉默。

  “你知道吗,我其实不是箫满月,我是火星仙女……”我落落的话音让琅琊再次转头看我,晚上绿莹莹的眸子像宝石一样闪亮。和他成为朋友之后,不再害怕他的绿眸,反而越发感觉到里面有一股特殊的温柔。

  看着他眯眼不信的目光,我笑着拿出录音笔。自从iphone给了阿七,总觉得身上要带点自己世界的东西才安心,于是,选中了携带方便,又不易被人发现的录音笔。

  “这叫录音笔,是我爸爸在我大学报道时送我的,算是我考中大学的奖励……”琅琊站起身,凑到我身边看,这录音笔因为是父亲的礼物,又是用电池的,所以就没有留给阿七,无论iphone还是ipad都能录音,这笔就不再稀奇,“你看,按动这里,就可以录音啦……琅琊你真俊!然后按动这里,就是暂停录音,再按这里,就可以放出录音。”

  我按下播放,录音笔里立刻放出了我的声音:“琅琊你真俊!然后……”

  “嗷!”琅琊居然惊悚地弓起后背,对着录音笔呲牙咧嘴,宛如遇到了妖怪,我在旁边哈哈哈大笑,拍拍他紧张的弓起的后背,原来也有他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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