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一十二章前往洛阳救人!_回到明末做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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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很多消息灵通者说过,最近几年,西北崛起了一位秦锋将军。

  秦将军非常厉害,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疯狂的流寇大军、凶恶的女真***,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秦将军不仅打仗厉害,杀人的手段更厉害,曾经在西北各地,多次屠杀贪官污吏、不良女干商、大小恶霸……只杀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而自己面色不改,依旧谈笑风生,故而得了一个‘玉面人屠"的绰号!

  万没想到,这位大名鼎鼎的玉面人屠,竟然是李岩的义兄,得罪了这位,还能有好果子吃吗?

  想到这里,李淮、李郸不禁吓的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同时觉的有一股一股的暖流顺着裤子往下滴淌,原来是吓尿了!

  不仅李家兄弟害怕,捕快们同样害怕,并将这一切都

  怪罪在李家兄弟身上,决定好好报复一番,出口恶气!

  「各位捕快大哥,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当然是给你们两个好好验验伤了,记的你们不是断了一条腿,而是两条腿都断了,而且是自己不慎摔断的,对吧?」

  说话间,捕快们一拥而上,将李家兄弟牢牢的按在地上,而后抡起了水火棍,猛砸二人的那条好腿,只砸的骨头寸寸碎裂、血肉一片模糊了这才停手。

  接着就像拖死狗一样,拖着已经痛昏过去的李家兄弟回到县衙中,并将事情经过告诉了县令!

  县令听完之后,同样吓出了一身冷汗,而后以最快的速度判决了这件案子。

  判决的结果是:经调查证明,李淮、李郸的双腿乃是自己不慎跌断的,与他人并不关系,之前所说,纯属诬告!

  按照大明律法:诬告他人者,同罪!

  也就是说,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自己就要承担一样的罪名和惩罚。

  于是乎,二百大板、十年大牢的惩罚,落在了李淮、李郸的身上。

  幸运的是,这对兄弟最终没有坐牢,一天都没坐!

  什么原因呢,莫非县令法外开恩了?

  不是!

  兄弟二人越狱了?

  不是!

  有人出手搭救?

  不是。

  ……

  原因很简单,死人是不用坐牢的。

  要知道,李淮、李郸都是酒色之徒,身体本就亏空的厉害,先后两次被打断腿,已经要了二人的大半条命,又如何受的了二百大板呢?

  结果连一百下都不到,兄弟两个就手牵着手、到阎王爷那里喝茶去了,故而免掉了十年牢狱之苦!

  …………………

  再说秦锋,安抚好义母—云氏之后,留下了三十名亲兵,负责保护李家大院的安全,以免再生意外。

  自己则告辞离开,带着熊大、熊二等人回到了大营中,而后一边命人准备马匹、干粮、饮水……等远行需要的东西,一边思索救人的办法。

  要想搭救李岩,自己必须去一趟洛阳才行,问题是,如何将人救出来呢?

  请个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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