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910章 我叫王丽颖 中_地狱的13张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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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班里一个叫李小龙的同学,不知脑袋那天是不是少个根儿弦,中午放学时,居然壮着胆子调戏我。

  虽然他叫李小龙,但一遇到打架的事情躲得远远的;身高也就1米7出头,平常除了嘴欠就是嘴欠,除了爱吹牛就是爱吹牛,学习成绩也中下游。

  那天中午不单用言语调戏我,还竟然对我动手动脚的。

  结果下午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熊志勇带着班里的三两个和他关系不错的同学(手下),在做操解散后,趁老师不注意,将那个李小龙带到一处背人的地方。

  别看那时的熊志勇个头只有一米67(后来进入地狱空间后是1米69),但身材比较魁梧。

  据说从小学一直到初中,他虽然不是校霸,但就算那些校霸如果不是跟他有什么仇的话,也不敢招惹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熊志勇。

  我听本班和我一个关系不错,但是长得远没我好的女生介绍。她和熊志勇过去是初中同班同学(大家都是同一个县城的,高中和初中被分到一个班级太常见了),在他上初二的时候,初三的年纪一位所谓年纪老大(其实在本校是老三、老四的人物),不知和身高比他矮一头的熊志勇发生了什么矛盾。带人在学校的厕所里给了熊志勇一个巴掌。

  然后转天上学后,熊志勇拿着从工地上捡来的短木棍,下课时在学校楼道,直接用那根短木棍,从学校楼道的这头追到了那头殴打对方。最后将对方的脑袋打出血,致使当时就喊来了120救护车。

  那学生在家里足足养了半个月才头上绑着纱布回来上课。

  而熊志勇也因此弄了个“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直至初三时候处分才被撤销。

  家里也为此赔了人家不少医药费。

  因为当时那一幕是在学校下课时的楼道里,因此不少学生和老师亲眼瞧见。

  从此以后,身被留校察看处分的熊志勇,他的大名便渐渐传开了。

  原本他初中毕业后,不想再上学了,打算进城去打工;但是他父母还是决定让他去继续念高中甚至是考大学。

  这时由于熊志勇上面还有个比他大几岁小学文化程度的亲哥哥,一直在外面打工。

  所以家里人想让熊志勇好好念书,弄个高些的文凭。

  因此,熊志勇最后才会考上高中,和小颖我分到了同一个班。

  而当时那个敢调戏我,叫李小龙的那个不要脸学生;熊志勇同时也将我喊了过去,先是当着我的面,给了对方几个大嘴巴子,然后又“咣咣”踹了两脚;最后直接将对方踹女厕所里了。

  熊志勇警告李小龙不要从女厕所里除了,之后他吩咐自己的小弟,去喊本班的其他同学以及体育老师过来“参观”。

  熊志勇为小颖所做的这件事让我感动,但奈何小颖无论如何就是无法对他产生超越同学关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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