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四十一章 烛光下的学姐_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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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去了。

  但路易斯的下一句话把凯瑟琳气的想打人。

  “我一直以为你是肌肉至上的女人,怎么还开始用上脑子了?”

  那闲闲的语气,还有欠揍的语调,真的是能把人气得耶稣出世,圣母升天。

  凯瑟琳在心里默念两句不生气,气儿居然还真的消了下去。她风情万种地翻了个白眼,把手中的书本合上:“我总不能天天只想着学习魔法吧……既然成为了你的女朋友,就要跟上你的脚步,我总不能成为你的累赘,什么都帮不上你,不是吗?”

  路易斯很满意地拍拍学姐的水蜜桃,很自得地夸奖道:“爱妃可真是越来越招朕的喜欢了。”

  路易斯在这里用的自称是we,这是一种古老且神圣的用法,1169年时英格兰的亨利二世阐述了“王的神权”这个理论,这个理论是“君主和造物主合力而为”,所以他就用“we”这个单词表述“上帝和我”,代表着君主不仅代表着皇家威严,还代表着上主的意志。

  其实大概就相当于汉语中的“朕”,“寡人”,“孤”一样,根本上的目的是宣示自己的与众不同,集权力于一身的至高无上地位。

  这种用法在一些非常正式的文体上也会使用到,比如杂志编辑或法官等自称,目的则变为宣称自己在职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上的权威地位——但其实就像现在的赛里斯一样,你很少听别人说“本官”,“本教授”这样的自称,毕竟现在是和谐社会,讲究人人平等,你说你动不动就摆架子,那我算命的,你算什么东西?

  其实教皇现在一直在用这个自称,虽然他没几个师,可他在天主教界的地位的确是与众不同的。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凯瑟琳轻哼了一声,把小脚从路易斯的手中抽回,换了一个姿势侧躺在床上,一只胳膊靠着枕头托着腮,另一只手捏住路易斯的衣服,把他带到床上。

  脸对脸地看了半天,凯瑟琳目光温柔如水,似是在对他说,也像是在自言自语着细语呢喃道:“我的小鹿真帅气,怎么看都看不够……”

  “我记得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你以前可说不出来这种话。”路易斯笑着挑挑她的下巴,好像在逗弄小猫一样:“以前你没事儿就脸红,我看你现在……”

  他硬生生地把那句‘脸皮厚了’憋了回去。

  “现在怎么?”凯瑟琳饶有兴致地问道。

  “就是,撩我越来越熟练了。”路易斯从心的很。

  “爱一个人,是没什么好掩饰的,也没什么可害羞的。”凯瑟琳说是这么说,可就着灯光,路易斯还是可以看到她脸上的绯红云霞。

  “真的吗?”路易斯把小脸儿凑上去,把距离拉近,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凯瑟琳呼吸都有些急促了。

  “那……那还能有假?”凯瑟琳有些不自然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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