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54章_渣攻对我求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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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服缄默不言。

  “那套房子为什么不住?那套房子最后的下落又是什么?”殷骛看着荀服,继续说下去,“那套房子,你不住,是因为早就卖掉了。”

  荀服脸色顿时一难看。

  “对吗?”殷骛冷冷问他。

  荀服只能点了点头,“没错,你都知道了。”

  “你把房子卖掉,是因为你母亲荀芳。她将卖了房子得到的七十万一并卷走了。那套房子价值两百万,荀芳早有离开的意图,不惜将那房子低价卖出。”

  而关于房子的事情,只有荀服自己知道。当年殷父在外边给他买下那房子,根本没有和旁人说过。那算是荀服的私人财产。

  “别说了。那是我的房子,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对,你说的没错,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殷骛看着他,满是审视。

  “可问题就在于,为什么,当年我送给你的那把吉他你还留着,那么小的出租房,根本没必要留着那个东西吧。你真的缺钱,那把吉他卖出去也不少钱吧。”

  你怎么可以不喜欢我

  那毕竟是从国外买来的手工吉他,限量纪念版,买的时候是三十万,音色非一般的好。

  荀服仍旧记得,那时候自己十七岁,殷骛才十二岁。

  那一年的确发生很多事情,殷骛被绑架只是其中一件事。那一年……也是荀服青春期懵懂时节,第一次开始喜欢一个人。

  不过那时候的喜欢,实在单纯,现在看来其实算不上喜欢,只是欣赏罢了。

  归根结底是因为荷尔蒙躁动。

  那年殷骛才十二岁,荀服对着一个小不点,当然一点感觉也没有。他喜欢的是和自己一样的翩翩少年……

  虽然被送入贵族学校,他始终觉得格格不入。但那不代表他就不会心动,不会有其他年少人的幻想……

  可仔细说起来,荀服的确是将那个人当做自己的榜样,有样学样地学着对方……

  喜欢弹吉,也是因为那人弹吉他的模样好看,他便有模有样想学一学……

  可也只是想想。

  他在殷家的时候,从不会主动开口要什么。都是别人给什么,他才千恩万谢地收着。

  有一天殷骛一起出去的时候,在摆着各式乐器的乐器行门口停驻了很久,盯着其中一把其他想入非非。

  后来他自己都把这事情忘记了,可是半年后殷骛就给买了。

  而且是高价买的国外的定制版,如果按照正常时间是需要等待一年到两年,殷骛动用了一些关系,那位老师才将时间缩短成半年。

  可是昔日憧憬过的学长,已经转身去了别的学校,后来的青春岁月里,荀服偶尔也撩动一下琴弦,却已是没有什么滋味。

  只是每次想起是殷骛送的,便觉得感激。

  曾经想过把东西送还给殷骛,可是殷骛才不稀罕自己送出去的东西。荀服就自己留着了,日复一日留着。

  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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