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 谁!_超警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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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周末在黄昏把车开到伍德家门前时,脑子里想的全是水塔溺亡案,他没心思去感受洛杉矶黄昏美景,更不可能去海边看橘黄色天空将颜色映照在远端的海面上,连接成海天一片。

  水塔溺亡案是当初舆论大爆发时期周末上网时偶然发现的案子,那时网络上就有很多人对这件案子进行质疑,比如水质问题、死者生前在电梯内的诡异举动、位于天台的水塔既有门锁又有警报,死者是怎么上去的、既然洛杉矶警方和FBI同时判定为意外死亡,为什么死者会成为裸尸,衣服呢?意外死亡是突发性的吧,哪有时间脱衣服?

  以上,都是网友和专家的质疑,然而洛杉矶警方却从未给与任何回应,哦,不,唯一回应的是衣服哪去了,他们说可能是被输送和抽水管道吸走了,但是,他们没有拿出任何尸体身上与管道相对应的淤青来证实。即便衣服在水中可以从系好纽扣的情况下直接脱落,尸体也应该在这个过程中堵在管道处,抽水管道总不能只对衣服和水形成吸力,完全忽视死者的存在。

  这些疑问都是并没有在洛杉矶当过警察的人看到的,而周末对这件案子有自己的看法。

  他注意了一下案发时间和警方公布实践报告时间,失踪案件发生于1月31日,可尸检报告竟然在6月20日才出来,尸体发现于2月19日,加州鉴证科和法医的报告出炉最晚案例是六周内,一般性案件几乎是一周左右就会出报告,甚至有些更快,那么这份实践报告的时间怎么解释?紧紧是为了方便调查?不让凶手知道案件的进展情况?那岂不是证明他们一开始就把这件案子当成凶杀案在查,怎么会到最后成了意外死亡?

  说不通。

  还有,尸体从水箱内发现的短时间内洛杉矶警方就对媒体宣布了一些案情进展,其中有关于死者没有精神性疾病的定论,可最终定案的时候,死者成了躁狂症患者,又说成有被迫害妄想症,因为除此之外没人能解释的清对方在电梯里的诡异行为。

  这就有点可恶了,有这份报告的存在,哪怕是抓到了凶手,律师也会拎住这一点狠打,痛斥警方没有责任心、办事不利,很可能直接扣上一顶诬陷的帽子,警察办案怕的就是前后矛盾,一旦出错失去的将是全民信誉。

  最关键的一点事,警察公布了4分钟的录像让全民帮助查找疑点,可是他们手里有100分钟录像没有公布,以周末的权限不可能看到另外的那些资料,可是办案子只看100分钟的录像是不是有些草率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能看到什么?就算是有工作人员将所有录像整合成了100分钟有用的资料,其他录像就不应该被关注吗?还是已经确定了只有这100分钟对调查人员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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